点击数:1681 更新时间:2018-02-28
《关于表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决定》(苏进直发[2017]05号文):根据民进省委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要求,民进省直各基层组织自2013年7月以来,广泛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在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中履职尽责、建功立业,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经省直工委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授予民进南京艺术学院支部李锦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长期以来,我校民进成员们积极参政议政,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很好地履行了民主党派的职责,因而受到民进江苏省直工委的表彰,希望今后再接再厉,做出更大的成绩。
民进南艺支部